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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9月4日:七部委禁止ICO

2018-08-25 11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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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七部委联合叫停ICO,暴富神话将终结

 

ICO监管终于尘埃落定。9月4日,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和证监会等七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公告》指出,代币发行融资是指融资主体通过代币的违规发售、流通,向投资者筹集比特币、以太币等所谓“虚拟货币”,本质上是一种未经批准非法公开融资的行为,涉嫌非法发售代币票券、非法发行证券以及非法集资、金融诈骗、传销等违法犯罪活动。

史上首个ICO项目

所谓的ICO就是"首次发行代币",最早出现在2013年,当时俄罗斯裔加拿大青年维塔利克·布特林开发出一套基于区块链技术的智能合约系统——以太坊,开启了史上首个ICO项目。2015年7月,成功筹得1800万美元(1.18亿元)资金的以太坊正式上线,不少人将其称为一场风险投资革命,以太币更是一度疯涨至6月的400美元(2619元)。

著名网络安全专家米科·许珀宁指出,与比特币相比,以太币显然具有更大的发展潜力。2016年后,ICO开始在全球流行,数十个网站专门提供ICO发售的消息和论坛。不少初创企业纷纷效仿,开始利用这一系统建立自己的“虚拟货币”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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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O和人们所熟知的IPO(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有点相似。所不同的是,IPO发行的是股票,ICO发行的是代币,也就是加密的数字货币;投资者用真正的货币去购买股票,而用来购买代币的却是比特币、以太币等数字货币。

疯狂的资本泡沫

随着比特币、以太坊的崛起,同样依托区块链技术的ICO这几年才出现在人们的视野。由于不断传出“一夜暴富”的神话,越来越引发市场的疯狂。监管落地前,市场的疯狂超出了想象。如国内ICO项目量子链发行的代币,虚拟货币交易平台云币网数据显示,5月23日量子币上市交易当天涨幅达33倍,这是任何投资项目难以比拟的。国家互联网金融安全技术专家委员会发布的《2017上半年国内ICO发展情况报告》指出,面向国内提供ICO服务的相关平台共计43家。2017年以来,通过上述平台完成的ICO项目累计融资规模折合人民币总计26.16亿元,累计参与人数达10.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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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上半年,国内已完成的ICO项目共计65个,累计融资规模26.16亿元,累计参与人次达10.5万。而同期全球ICO的总投资额约为18亿美元,中国占全球ICO总规模的比例约20%以上。ICO疯狂的背后,难掩不少项目“圈钱”本质。国内一个名为EOS的区块链项目,仅5天就在ICO平台上融到折合1.85亿美元。7月2日,这一项目在二级市场市值冲到50亿美元。个别ICO项目发起人连“白皮书”也省去了。

有的传销组织甚至也伪装成ICO项目。近期被公安部门侦破的维卡币传销案,就是利用ICO非法牟利的“庞氏骗局”。迄今为止,恒星币、万福币、中华币,百川币、维卡币、珍宝币、五行币等,均是已经被查获和曝光的虚拟货币传销案,更多的则尚未浮出水面。打着ICO幌子行传销之实的传销项目,可以打出200%甚至2000%的收益率,诱惑性强,危害也更大。

非法集资风险巨大

虽然ICO在发挥区块链创业项目融资方面发挥了无以伦比的优势。但是,当前中国大量ICO项目夹杂着各种欺诈行为,非法集资的风险难以避免。

根据《刑法》与最高人民法院于2010年公布的《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非法集资行为只要同时涉及以下四个要件,即应当认为刑法第一百七十条规定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其分别是:(1)未经有权机构批准吸收资金;(2)通过网络等媒体向社会公开宣传;(3)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4)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当前,所有ICO项目均未经有权机构批准,这些项目通过ICO众筹平台,向公众宣传相关项目,向不特定对象募集主流区块链数字资产。

ICO一度被认为巧妙地规避了《证券法》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等相关内容。经监管部门与多位资深法律专家讨论,得出结论:ICO仅仅是穿了合法的马甲,其本质就是变相非法集资。除此,即使ICO可以摆脱非法集资的嫌疑,但也涉及明显的合同诈骗。

多个监管部门提示风险

8月16日,北京市金融局局长霍学文在内部闭门会中表示,任何ICO(首次代币发行)违规和滥用都将得到惩治。8月29日,证监会向部分区块链企业就ICO监管征询意见,并尤其关注打着虚拟货币名义进行传销、诈骗的ICO项目。9月4日,央行、中央网信办等7部委发布《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要求各类代币发行融资活动应当立即停止,已完成代币发行融资的组织和个人应当做出清退等安排,合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妥善处置风险。不到20天,监管部门就走完了对于ICO从研讨到出手整治的历程。这个速度可谓典型的“互联网速度”。

央行等监管部门及时出手,叫停ICO,要求清理整体交易机构,一是及时挤压泡沫,打击涉嫌非法集资的违法者;二是向公众提示风险,使之远离非法集资带来的冲击;三是在大量ICO项目涉嫌欺诈的前提下,及时叫停ICO,阻断风险的蔓延与扩散;四是要求清理整顿代币融资与交易平台,以控制风险在二级市场的进一步传播。对此次监管的效果,我们还将拭目以待。



作者:董毅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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