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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杭州市深化数字政府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2-12-10 2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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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深化数字政府建设实施方案

为深化数字政府建设,加快推动政府职能转变,率先建设现代政府,促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有效提升,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14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数字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22〕2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改革引领、数据赋能、整体协同、安全可控,坚持顶层设计、增量开发、迭代升级和“V”模型方法路径,运用数字技术对政府治理方式、流程、手段、工具进行全方位、系统性、重塑性变革,持续创新政府施政理念、履职方式、服务模式、治理机制,促进政府决策科学化、社会治理精准化、公共服务高效化,为全省打造数字变革高地贡献杭州力量。


到2025年,在全省率先实现政府履职核心业务数字化全覆盖,数字政府体系架构更加完善,“系统+跑道”推进机制更加成熟,“平台+大脑”数据底座支撑更加有力,“重大改革+重大应用”的创新实践更具推广性,创新一批具有杭州辨识度和全国、全省影响力的标志性成果,在全省率先建成高水平的“掌上办事之城”“掌上办公之城”“掌上治理之城”。到2035年,在全省率先形成与数字变革时代相适应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治理方式,高水平建成“整体智治、唯实惟先”的现代政府,为打造世界一流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提供有效支撑。


二、以数字化改革促进政府履职能力提升


(一)构建精准科学的数字化经济调节体系。锚定高质量发展、共同富裕战略目标,将数字技术广泛应用于经济调节各领域,提高经济运行隐患识别、风险化解、趋势研判能力。


1.全面感知经济社会发展态势。构建政务数据、社会数据、互联网数据、城市数据相融合的经济社会治理数据库,加强人口、投资、房地产、市场主体、商贸旅游、交通物流、城市运行等经济社会运行高频数据监测和关联分析,提升经济社会发展态势感知能力。(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2.健全经济高质量发展监测预警调度机制。


(1)依托经济调节e本账平台,落实“日跟踪、周监测、月报告、季分析”,强化经济风险预警。(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2)建立部门间相互协同的工信经济监测分析机制,完善集生产、财务、物流、电力活跃度、订单指数于一体的“企业画像”,探索建立工信经济运行预判模型,增强监测预警与分析预判能力。加强生物医药、计算机通信、烟草等重点行业监测,强化一业一策分类指导。(责任单位:市经信局)


(3)定期与“一行两局”等金融监管部门开展金融数据交流,归集银行、证券、保险、地方金融等领域的指标运行数据,建设金融数字驾驶舱,为精准研判经济发展趋势提供金融数据支撑。(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4)建立以房屋为主题的人房地大数据仓,搭建“人房地一体化智慧平台”,开展房地产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为职住平衡、公共服务配套均衡化提供监测预警。(责任单位:市住保房管局)


(5)迭代升级“杭数统”整体智治平台,对工业、服务业、农业等分领域主要经济指标开展动态监测,强化高新技术、战略新兴、数字经济等重点产业发展趋势研判,提升重点领域经济运行监测、预警和分析水平。(责任单位:市统计局)


3.强化经济政策统筹协调能力。加强经信、财政、税务、金融、招商、国土、能源、科技创新、产业基金等领域政策、数据有效衔接,探索建设“产业智理”平台,提升经济调节的科学性、预见性和有效性。(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投资促进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国资委等有关部门)


(二)构建公平公正的数字化市场监管体系。高水平开展国家首批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建设,深化“互联网+监管”改革,巩固提升数字化条件下的“大部制”监管能力,全面推进“掌上执法”,实现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有效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


4.健全完善数字监管机制。强化省行政执法监管平台运用,通过数字化手段支撑“双随机”监管、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加强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等重点领域智慧监管系统建设,提高监管的精准性、有效性。(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5.构建开放透明可预期的统一市场环境。强化反不正当竞争执法,有效应用“浙江公平在线”平台,积极探索数字化监管手段;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刚性约束,持续开展增量审查和存量清理工作,确保全面覆盖、应审必审;开展破除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专项行动,破除封闭小市场、自我小循环,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6.优化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管理与服务。依托浙江政务服务网,持续推进开办企业便利化、“准入准营一件事”、注销便利化、市场主体歇业等改革,提升市场主体准入、准营、退出便利服务水平。(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7.推进知识产权全链条集成改革。加强知识产权“快保护”,推进高端装备等领域核心关键技术专利预审周期大幅压减。实施消费维权“一件事”改革,打造“放心消费在杭州”品牌。推进“浙江质量在线”应用落地,开展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推进“浙江消保在线”使用,深化“消费保”应用推广,提升投诉举报处置效能。(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8.构建公平公正的公路、水路客货运市场环境。深化“数字打非”系统应用,推进客运车辆违规上客治理等数字交通特色场景建设,利用数字化手段依法打击无序竞争、违法经营行为,维护市场秩序。(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9.完善市场主体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推进全过程全方位全覆盖信用监管,探索建立市场监管系统失信联合惩戒闭环。实施市场主体精准画像,开展省、市信用管理示范企业培育创建,促进市场主体依法诚信经营。(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10.提升监管智能化水平和数字贸易跨境监管能力。


(1)加强基层监管部门“屏”“端”“仪”等数字化基础设施配置,提升基层监管智能化水平。(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2)聚焦贸易自由化便利化,以通关服务、海外仓储服务、金融服务、公共质保服务、诚信体系建设等为重点,推动自贸区内政务、经济、产业、贸易、人才等数据互通、业务协作、政企协同、整体智治。(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11.加快建设全球二维码迁移计划示范区。按照“试点先行、梯次推广”原则,食品领域以“浙食链”等重点应用为切口,其他产品领域以燃气器具等品种为突破口,分类明确重点企业、产品试点,推进源头赋码工作。(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三)构建协同闭环的数字化社会治理体系。推动社会治理模式从单向管理转向双向互动、从线下转向线上线下协同,全面提升风险化解、突发应急、疫情防控、灾害防御、安全保障和基层治理等领域的数字化治理能力。


12.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提升社会矛盾化解能力。


1)建立健全线上线下矛调中心协同运行工作机制,以省矛调协同应用系统和“浙江解纷码”应用为基础,实现线上线下矛调中心业务无缝衔接。(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


(2)加快开发“可信云调解”“浙里复议”等数智应用,提升矛盾纠纷调解能力。(责任单位:市司法局)


(3)迭代升级“民呼我为”数智平台,揭榜认领省“基层事项一件事”改革,构建“精准识别、自动流转、及时响应、全程可控、量化评估”的“基层事项一件事”核心应用。加强网上信访工作,建立网上信息预处理预警机制,推动由末端信访防控向前端源头减量转变。(责任单位:市信访局)


13.提升社会治安防控能力。


(1)以争创全国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示范城市为牵引,推进“天网工程”建设,推广“智安小区”“智安单位”应用,深化“小脑+手脚”警网协同机制,提升社会治安立体化、智能化管理水平。(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2)围绕部级“智慧矫正中心”创建,推进现代信息技术与社区矫正工作深度融合,打造“智慧矫正”杭州模式。(责任单位:市司法局)


14.提升公共安全保障能力。


(1)建立集感知、分析、服务、指挥、监察等为一体的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工作体系,推动城市运行“一网统管”。(责任单位:市城管局)


(2)迭代升级“防汛防台”应急联动和安全生产监测监控系统,构建极端天气灾害短临预警发布直达机制,提升自然灾害、安全生产风险防控水平。推进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与救援场景省级试点建设。(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


(3)加强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应急物资在线平台架构,提高应急物资数字化管理水平。(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4)依托疫情防控精密智控平台,深化智慧流调溯源系统建设,确保疫情防控实战实效。(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5)鼓励有条件的中心粮库加快系统升级改造,推动“浙江粮仓”应用贯通落地,提升粮食储备数字化管理水平,确保粮食储备安全。(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15.提升基层智慧治理能力。加快推进基层智治系统建设,助力提升基层治理现代化、智能化水平。(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


(四)构建优质普惠的数字化公共服务体系。围绕泛在化、智慧化、普惠化目标,持续提升利企便民数字化服务水平,探索数字化条件下“大部制”行政审批,不断满足企业和群众多层次多样化需求。


16.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改革。


(1)依托浙江政务服务一体化2.0平台,围绕自然人、法人两大主体推进流程再造和制度设计,打造线上线下融合发展、个人和企业办事全生命周期的政务服务闭环体系。持续推进高频事项简表单、减材料、优流程,推动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向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延伸扩面,提升企业群众办事体验。加快推进长三角地区、对口援助地区政务服务“跨省通办”,深化杭州、宁波两地政务服务一体化建设,唱好杭甬“双城记”。(责任单位:市审管办、市数据资源局)


(2)加强为侨服务“全球通”推广应用,实现跨境为侨服务便捷高效。(责任单位:市委统战部)


17.提供优质便利的涉企服务。


(1)深化“证照分离”“一照多址”“一证多址”等改革,探索简化审批新途径,推进涉企审批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费用。(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2)开发杭州市国家营商环境创新试点改革监测模块,全力推进试点改革任务。围绕打造高质量市场准入效能评估体系,探索构建评估指标模型,加强对违反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行为监管。(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3)依托“浙里办票”应用和电子发票服务平台,为纳税人提供电子发票开具、交付、查验等全流程服务。(责任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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