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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块链”被纳入“十四五”国家重点研发计划

2021-02-04 14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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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块链”被纳入“十四五”国家重点研发计划

                                                                          摘要

1月30日,上海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上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建设具有全球竞争力的金融科技中心。加强金融科技研发应用,加快推动以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云计算、5G等为代表的金融科技核心技术研发攻关。

推动在沪设立国家金融科技发展研究中心。开展数字人民币应用试点。推进金融科技在金融市场交易、支付结算服务、智慧银行建设、智能投资管理服务、保险产品创新等领域的广泛应用。

 

集聚金融科技产业,支持人民银行在沪设立金融科技子公司,吸引金融机构和大型科技企业在沪设立金融科技公司、研发中心和开放式创新平台,集聚一批具有国际知名度和影响力的金融科技龙头企业。推动金融科技专业智库和联盟发展。

探索金融科技监管创新,有序推进金融科技创新监管试点。充分评估新技术与业务融合的潜在风险,建立完善金融科技风险防范机制,落实金融信息安全保护制度。

研究建立长三角金融科技监管协作机制,提升区域监管科技水平。营造一流金融科技发展环境,举办高水平全球金融科技峰会。加大对金融科技人才支持力度。在充分保障数据安全的前提下,推动跨领域、跨行业的数据融合与协同创新,依法有序丰富金融科技数据资源。

 

                                                                              科技创新

四、强化科技创新策源功能,扩大高水平科技供给

按照把创新放在国家现代化建设全局核心地位、把科技自立自强作为国家发展战略支撑的总要求,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坚持科技创新和制度创新双轮驱动,以提升基础研究能力和突破关键核心技术为主攻方向,疏通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产业化双向链接的快车道,激发各类主体的创新动力和活力,强化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以更加开放包容的政策和环境培育集聚各类科创人才,推动国际科技创新中心核心功能取得重大突破性进展,努力成为科学新发现、技术新发明、产业新方向、发展新理念的重要策源地。

4.1 大幅提升基础研究水平

统筹优化基础研究重点领域布局,进一步提高张江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的集中度和显示度,加快建设一批综合性战略科技力量。到2025年力争使基础研究经费支出占全社会研发经费支出比重达到12%左右。

 

  4.1.1加强重大战略领域前瞻布局。围绕国家目标和战略需求,持续推进脑科学与类脑人工智能、量子科技、纳米科学与变革性材料、合成科学与生命创制等领域研究,积极承接和参与国家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和国家科技重大任务。面向国家有需求、上海有优势的重点领域,抓紧启动实施一批市级科技重大专项。参与和发起国际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构建全方位、高水平的全球科技创新合作网络,提升浦江创新论坛等活动的国际影响力。部署新一代网络、未来计算等战略前沿技术研究,鼓励针对基础领域的自由探索,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着重培养一支具有家国情怀的高水平科学家队伍。加快推进硬X射线、上海光源二期、海底观测网、高效低碳燃气轮机等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推动新一代光源预研等项目落地上海,建设一批面向产业发展的创新基础设施,力争总体建成强大的光子领域大科学设施集群、率先构建完整的生命领域大科学设施集群。完善共建共管共享机制,鼓励依托大设施设立科学研究基金,吸引集聚更多国际科研团队开展研究,推动大设施更好地向企业开放,带动相关装备和核心技术企业提高产品和技术能级。开展大设施关键核心零部件、新技术新方法的自主研发,提升技术自主率。

 

  4.1.2打造高水平基础研究力量。加快国家实验室组建和运行,助力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建设,建立以目标定任务、以任务配资源的科研管理机制,试点“负面清单”等新模式,赋予国家实验室更大经费使用权和资源调动权等。集聚世界一流水平的顶尖科研机构,加快推进李政道研究所、上海量子科学研究中心、上海清华国际创新中心、期智研究院、浙江大学上海高等研究院等研究机构建设,支持国内外领先科研机构和研究型大学在沪设立研究机构。完善科研基地体系,积极争取各门类国家级、部委级基地平台落户上海,优化布局方向和管理体制,引导更多民营企业参与基地平台建设。加强研究型大学建设,深入落实国家“双一流”战略,持续推进高峰高原学科和高水平地方高校建设,打造若干所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批世界一流学科或方向。强化对数理化生等基础学科的支持,推进学科交叉融合,鼓励有条件的高校设置基础研究、交叉学科相关专业。扩大优质资源供给,吸引国际知名大学和国内一流大学在沪开展合作办学或协同研究。支持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建设研究型医院,试点开展临床研究制度创新,鼓励研究型医院联合企业建设各类成果转化和功能验证平台。支持高校、科研院所自主开展基础研究,在部分高校、科研院所设立“基础研究特区”,鼓励自由选题、自行组织、自主使用经费,建立有针对性的项目管理、团队评价、综合保障等机制,为有能力、有志向的科学家创造心无旁骛、潜心研究的有利环境。

 

  4.1.3优化基础研究领域的多元投入方式。推进政府投入向基础研究倾斜,扩大经费“包干制”试点范围,建立符合科研规律的项目经费预算、审计和财务管理机制,对基础研究类科技项目试行代表作论文评价制度。鼓励企业出资和政府联合设立科学计划,引导社会资本以共建新型研发机构、联合资助、慈善捐赠等方式加大对基础研究的投入。探索设立科学基金会,吸引社会资金支持前沿领域自由探索研究。

4.2 攻坚关键核心技术

聚焦制约产业发展的关键领域,构建市场化和政府投入协作并举的新型举国体制,打好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加速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提高创新链整体效能。

4.2.1建立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新型组织实施模式。建立重大战略任务直接委托机制,聚焦重点领域关键软件、芯片、装备、材料研制、绿色低碳技术等国家重大战略任务,采用定向择优或定向委托方式,支持企业等各类优势单位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加快在基础性通用性技术等方面形成突破。推行科技攻关“揭榜挂帅”制度,改革以往项目评审和纵向委托方式,面向民营企业、新型研发机构等各类创新主体和全球各顶尖团队,形成机会均等的开放式社会创新模式。强化符合技术攻关项目任务特点的协同机制和配套政策,赋予团队更大的经费支配权和科研自主权,培育一批大胆创新的帅才型科学家和技术能手。

4.2.2构建政产学研合力攻关体制。支持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鼓励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建立联合实验室或研究院,明确利益分享和风险分担机制,联合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探索多个创新主体共同出资、联合申报国家专项项目,进一步激发企业在协同攻关中的能动性。

4.3 促进多元创新主体蓬勃发展

稳步加大全社会研发投入力度,优化投入结构,加强政府科技投入保障,完善系统性的引导激励政策,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促进各类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发挥企业家在技术创新中的重要作用,持续提升企业研发支出占全社会研发支出比重。

 

  4.3.1培育壮大更多高成长性企业。大力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倍增计划,力争实现高新技术企业数量翻一番。持续加强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企业培育,尽快向各区下放高新技术企业审核权限,探索进一步提高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引导其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力度。集聚和壮大更多创新型企业,支持更多优质创新创业和科技服务企业在科创板上市,不断壮大本市在不同层次资本市场上市及挂牌的后备资源。通过企业研发资助和后补贴、创新产品政府首购订购等开放多元方式,促进科技小巨人等各类型科创企业不断涌现。实施更加精准的扶持政策,加快培育一批“独角兽”“瞪羚”和“隐形冠军”企业。发挥大企业引领支撑作用,支持创新型中小微企业成长为创新重要发源地,推动大中小微企业协同创新。

 

  4.3.2激发市场主体创新动力活力。构建创新要素自由充分流动、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促进外资企业融入本土创新体系,积极吸引跨国公司在沪设立全球性研发中心,支持银行为外资研发中心跨境筹资、技术贸易等提供便利。推动外企与本土企业、高校院所开展科技创新合作、共建创新平台,鼓励支持其研发成果在上海实现产业化。进一步引进和培育研发型民营龙头企业,建设面向各类企业的技术研发服务平台和孵化器,鼓励外企和民企参与重大科技项目实施和新型研发机构建设。进一步改革国企考核激励机制,夯实企业主要领导的创新责任,完善国企创新投入持续增长机制,力争本市国企创新投入年均增长不低于5%。推动国有科技型企业在股权激励、薪酬分配等方面开展改革试点。

 

  4.3.3大力发展新型研发机构。创新新型研发机构管理机制,对于事业单位类新型研发机构,细化落实不定行政级别、编制动态调整、不受岗位设置和工资总额限制的管理机制,建立任务为导向的财政经费综合预算管理制度,给予研发机构更大自主权。推动上海产业技术研究院深化改革和功能升级。研究完善社会组织类和企业类新型研发机构在人员激励、税收等方面的配套性改革。提升研发转化功能型平台功能,围绕产业关键核心领域开展技术攻关,引导企业等主体参与平台建设,持续强化技术研发和服务能力。加大转制院所混合所有制改革力度,充分释放科研活力,加快向科技研发服务集团转变。

4.4 加快构建顺畅高效的转移转化体系

加快实施新一轮全面创新改革试验,着力破解科技成果有效转化的政策制度瓶颈,加大引导激励力度,激发成果转化主体的创新动力,完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促进创新链上下游紧密衔接联动。

 

  4.4.1建立更加市场化、专业化的技术转移机制。完善高校技术转移机构成果转化的考核机制和专门激励政策。建立健全赋予高校、科研机构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的激励流程和管理制度,推动成果转化政策适用的主体范围和成果类型进一步扩大。探索一定年限内未转化的科技成果主动公开许可试点和科技成果转化税收优惠试点。发挥国家知识产权国际运营试点平台功能,促进知识产权市场化运营和资本化运作,引导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建设运营中心。完善知识产权服务体系,加大相关服务业开放力度。

 

  4.4.2健全与创新发展相适应的投融资体系。适度扩大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的普惠面,提升政府引导基金对社会资本的导向作用,加强对种子期、初创期中小微科创企业的支持。深化投贷联动,完善“股权+债权”管理模式,推动商业银行在信贷准入、考核激励和风险容忍等方面建立匹配科创企业轻资产、无抵押等特点的融资模式。吸引境内外创业投资基金、产业投资基金等来沪设立总部或分支机构,大力优化创业投资发展的政策环境,支持天使投资等早期资本发展。推动国有创投机构市场化改革,实施核心团队持股、薪酬体系改革等举措,建立市场化的人才选聘和项目遴选制度,放开二级、三级公司的国有成分股比限制。

4.5 厚植支撑国际科创中心功能的人才优势

全面确立人才引领发展的战略地位,扩大“海聚英才”品牌影响力,进一步实行更加开放、更加便利的人才引进政策,大规模集聚海内外人才,加快形成具有全球吸引力和国际竞争力的人才制度体系,促进人才要素市场化配置,为科创中心建设提供强劲持续、全方位全周期的智力支撑,成为天下英才向往的机遇之城、逐梦之都。

   4.5.1大力集聚海内外优秀人才。加强高峰人才引育,采用国际通行的人才遴选机制,配置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事业发展平台,加快引育一批具有全球号召力和国际视野的科学家、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持续办好世界顶尖科学家论坛,建设科学社区,吸引顶尖科学家设立实验室并开展创新研究。实施更加开放的海外人才引进政策,创新海外引才方式,鼓励中外合作开展人才培养,先行先试更加开放便利的签证、工作许可、长期居留和永久居留政策。实施更有吸引力的国内人才集聚政策,加大重点产业、重点区域和基础研究领域人才引进力度,完善人才落户政策,优化居住证(积分)待遇,吸引更多优秀人才来沪发展。

 

  4.5.2加强创新型人才培育。强化基础研究人才培养,建立面向未来的顶尖人才早期发现、培养和跟踪机制,实施强基激励计划、超级博士后计划和青年英才开发计划,给予基础研究人才长期稳定支持。完善科教融合和产教融合育人机制,实施高等教育人才揽蓄计划,支持科研人员在高校、企业间双向兼职兼薪和柔性流动,加快培育一批拥有科研创新能力、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和创业潜力的人才,壮大高水平工程师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实施面向未来的青少年科学创新教育行动,加强青少年科技后备人才发现和培养,构建大中小学衔接的拔尖创新人才培养体系。推进科学普及高质量供给,全面提高公民科学素质和能力。

 

  4.5.3构建更加灵活有效的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坚持凭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评价人才,赋予用人单位、行业组织人才评价主体地位。引入市场评价、社会评价和同行评价,科学设置人才评价周期。推进更加灵活的人才使用机制,支持符合条件的高校、科研院所在一定范围内自主引进人才和评定职称。深化科技创新激励改革,完善充分体现知识、技术等创新要素价值的分配机制,加大对贡献突出人才的倾斜力度,优化绩效工资增长机制,提升行业部门绩效工资自主统筹权,加大重点产业人才奖励力度,建立创新者分享产权的机制,全面激发科研人员创新热情。

 

  4.5.4加大对各类青年才俊扎根上海的服务保障。全面构建青年友好的创新创业生态和工作生活环境,吸引更多青年才俊选择上海、扎根上海、书写梦想、成就事业。加强对青年创新创业的政策支持,深入推进青年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活力创城”上海青少年创新创业行动,做强“海纳百创”创业品牌,加强创业资金扶持和金融支持,引导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培育发展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众创空间。鼓励在科创中心承载区和青年人才集聚度高的园区社区,围绕青年人才创意交互、工作交流、生活交往需求,打造24小时青年创新生态社区,为青年创新创业提供全方位、全天候、多功能支持的活力空间。实施人才安居工程,拓宽人才安居租赁房源筹集渠道,盘活市场化租赁住房、闲置宅基地等住房资源,鼓励产业园区、大型企事业单位新建人才公寓,到2025年全市用于人才安居的租赁房源规模达到20万套。完善人才安居政策体系,优化人才购房政策,建立市级人才租房补贴制度,鼓励各区扩大补贴范围、提高补贴标准,有效解决人才住房难题。提升服务各类人才水平,充分发挥优质教育、医疗资源在吸引人才、服务人才中的作用。

4.6 以张江科学城为重点推进科创中心承载区建设

以张江科学城、临港新片区等重点区域为核心,提升创新浓度和密度,优化科创中心承载区的功能布局,加快建设各具特色的创新要素集聚点和增长极。

 

  4.6.1加快把张江建设成为国际一流科学城。强化张江科学城引领作用,持续推动高水平研究型大学、高能级科研机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等创新资源要素向张江集聚,加快张江科学城扩区提质、完善功能,不断增强科学策源、技术发源、产业引领等核心功能。率先构建符合创新规律的科技制度体系,深化张江科学城和陆家嘴金融城双城联动,进一步打响张江科创品牌,支持更多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科技创新论坛等活动在张江科学城举办,努力建设成为科学特征明显、科技要素集聚、环境人文生态、充满创新活力的国际一流科学城。持续发挥张江高新区产业载体功能,统筹资源配置,完善服务机制,提升创新创业生态能级。

 

  4.6.2加快构建各具特色的科创中心承载区。强化临港、杨浦、徐汇、闵行、嘉定、松江等关键承载区承接科学技术转移、加快成果产业化等功能,放大创新集成和辐射带动效应。发挥长三角G60科创走廊科技和制度创新双轮驱动的先试作用,推动上海、南京、杭州和合肥等中心城市为主要节点的长三角科技创新圈建设,进一步织密区域创新网络。提升大学科技园技术转移、创业孵化服务能力,深化大学校区、科技园区、城市社区的联动融合,依托高校优势打造一批具有一定影响力和品牌效应的大学科技园示范园。鼓励各区进一步发挥资源禀赋和特色优势,加快推进创新要素集聚、创新主体培育、创新生态优化,努力形成活力迸发的全域创新发展格局。                                                                          高端产业

   五、强化高端产业引领功能,加快释放发展新动能

主动顺应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趋势,充分发挥经济中心城市功能,按照“高端、数字、融合、集群、品牌”的产业发展方针,聚焦高知识密集、高集成度、高复杂性的产业链高端与核心环节,以新一代信息技术赋能产业提质增效,促进制造和服务融合发展,全力打响上海品牌,在数字赋能、跨界融合、前沿突破、未来布局等方面占据发展主导权,着力构建实体经济、科技创新、现代金融、人力资源协同发展的现代产业体系,加快形成战略性新兴产业引领与传统产业数字化转型相互促进、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的高端产业集群,努力保持制造业占全市生产总值比重基本稳定、持续增强核心竞争力,不断提升高端和新兴产业集群增加值占全市生产总值比重。

5.1 发挥三大产业引领作用

聚焦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人工智能等关键领域,以国家战略为引领,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融合布局,培育壮大骨干企业,努力实现产业规模倍增,着力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三大产业创新发展高地。

 

  5.1.1增强集成电路产业自主创新能力。努力打造完备产业生态,加快建设张江实验室,加强前瞻性、颠覆性技术研发布局,构建上海集成电路研发中心等为主要支撑的创新平台体系。围绕国家重大生产力布局,推动先进工艺、特色工艺产线等重大项目加快建设尽早达产,加快高端芯片设计、关键器件、核心装备材料、EDA设计工具等产业链关键环节攻关突破,加强长三角产业链协作,逐步形成综合性集成电路产业集群,带动全国集成电路产业加快发展。

 

  5.1.2提升生物医药产业链协同水平。建设生物医药领域国家级重大创新平台,布局建设一批基础研究和转化平台,组织实施应用领域关键技术攻关。推动产医融合,鼓励企业与高水平医院合作,建立医企融合示范基地,健全市级医院医企协同研究创新平台功能,建立医企需求对接工作机制,加快国家转化医学中心(上海)投入运营,加速临床研究成果转化,加大医保支持力度。加速产业链集聚发展,高标准规划打造以“张江药谷”为引领、临港新片区等为依托的“1+5+X”生物医药产业基地新布局,鼓励推广合同研发及生产等组织模式。优化产业发展环境,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支持生物医药早期项目,争取国家政策和制度突破,把握国家药监局药品和医疗器械技术审评检查长三角分中心建设机遇,加快创新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发上市。

 

  5.1.3促进人工智能深度赋能实体经济。以提升基础创新能力和拓展应用场景为双引擎,建设人工智能领域国家级重大创新平台,打造一批高水平开放协同平台,在智能芯片、智能软件、智能驾驶、智能机器人等领域,持续落地一批重大产业项目。围绕制造、医疗、交通、教育、金融、城市管理等领域,形成更广泛的“智能+”深度融合应用和技术迭代。持续办好世界人工智能大会。

 

  5.1.4布局一批面向未来的先导产业。结合上海产业基础和技术布局,针对一批代表技术发展和产业升级方向、尚存在一定不可预见性的重要领域,在第六代通信、下一代光子器件、脑机融合、氢能源、干细胞与再生医学、合成生物学、新型海洋经济等方面,加强科技攻关与前瞻谋划,为未来产业发展奠定基础。

 

  5.2 促进六大重点产业集群发展

 

瞄准产业发展前沿,突出集群发展理念,打响“上海制造”品牌,在传承、创新和提升既有优势产业中,重点打造具备产业比较优势、制造服务交互融合、未来发展潜力巨大的六大重点产业集群。到2025年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全市生产总值比重达到20%左右。

5.2.1促进电子信息产业稳中提质。加强5G融合应用,推动规模化部署,带动新一代通信设备产业发展。促进新型显示发展,打造国内领先的超高清显示集聚区和“5G+8K”应用示范区。推动终端制造企业在产品形态、功能、商业模式上加强创新。加快智能传感器的规模化应用,加快建设上海智能传感器产业园。

 

  5.2.2扩大生命健康产业多元优质供给。加强智能诊疗产品及核心零部件的创新研发,推进智能可穿戴设备、健身运动器材、养老康复设备、健康管理设备等产品的质量优化,推广优质健康产品示范应用。大力发展健康服务新业态、新模式,促进健康服务与互联网、养老康复、健身休闲、文化旅游等领域融合发展,大力发展智能、精准、可定制的健康服务。

 

  5.2.3以新能源、智能网联为方向提升汽车产业特色优势和规模。把握电动化、智能化、网联化、共享化发展趋势,着力优化汽车产品和服务结构。加快发展新能源汽车,形成动力电池、驱动电机、电控及燃料电池电堆系统等关键总成的产业链条,加快燃料电池汽车推广应用,到2025年本地新能源汽车产值占汽车行业比重达到35%以上。打造国家智能汽车创新发展平台,推进引领全国的智能汽车示范应用和试点运营,实现自动驾驶特定场景商业化运营试点。引导车企向全方位移动出行产品和服务综合供应商转型,打造智慧全出行链,延伸发展汽车金融、租赁等后市场服务。

 

  5.2.4提升高端装备产业自主研发、制造与系统集成能力。加强航空航天技术攻关及配套能力建设,加速民用大飞机和航空发动机型号研制,推动单通道飞机(C919)实现适航取证,扩大批产规模,加快新型支线飞机(ARJ21)批量生产和系列化改进改型,推进宽体客机(CR929)研制,加快培育本土大飞机产业链。推动商业航天加快发展,打造高可用、高可信、高精度的卫星应用及位置服务产业链。优化船舶海工装备产品结构,大力发展大型邮轮、LNG运输船、超大型集装箱船、高端客滚船、全自动化码头作业装备、海上油气开采加工平台、海洋牧场装备等高技术高附加值产品,将长兴岛打造成为具备国际竞争力的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制造基地。支持智能机器人研发及产业化应用,提升高端数控机床、增材制造装备、轨道交通装备、智能仪器仪表等领域核心技术水平。推动能源环保装备智慧、绿色、高效发展,打造一批能源互联网示范工程。

 

  5.2.5推动新材料产业集约化、高端化和绿色化发展。不断优化钢铁产业产品结构,发展短流程炼钢,重点增强汽车、海工、电力、航空航天等领域高端钢铁产品的配套能力。优化石化产业链空间布局,支持向精细化、高端化延伸,发展先进高分子材料、专用化学品等,扩大高端产品结构占比。加快超导材料、石墨烯、碳纤维、3D打印材料等前沿新材料的研发、示范应用和产业化,提升电子信息、生物医药、航空航天等领域关键战略材料的综合保障能力。

 

  5.2.6打造时尚高端的现代消费品产业。适应和引领新消费需求,推动服饰、轻工、食品等特色产业提高原创设计能力,改进工艺水平,强化供应链整合,拓展线上线下营销渠道。焕新轻工业历史经典品牌,力争在美妆护肤、珠宝首饰、运动用品、智能家居、时尚数码、适老及婴童等领域推出适应新生代消费群体需求的优质产品和新锐品牌,将上海打造成为品牌荟萃、市场活跃、消费集聚、影响广泛的国际时尚之都、品牌之都。提升本市绿色食品认证率,促进绿色食品规模化发展。

 

  5.3 推动服务经济提质增能

 

以新兴技术为驱动,以商业模式创新和应用场景开放为牵引,以市场准入、行业监管、政策配套等规则体系创新为突破口,促进新兴服务繁荣壮大,推动传统服务提质升档,持续打响 “上海服务”品牌。

 

  5.3.1大力发展以知识密集型服务为代表的高端生产性服务业。加快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本地跨国企业和知名服务品牌,构建国际化高端专业服务体系。延展科技创新服务链,支持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形成独特服务模式和特色服务产品。加快推进国家级要素市场上海技术交易所建设,探索便利化、高效率的跨境技术交易体系。加强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和国际运营。提升专业服务发展能级,大力发展法律、财会、咨询、广告、检验检测、人力资源等专业服务,加快推动职业资格互认试点,开放第三方检验检测认证服务,办好陆家嘴法治论坛、外滩金融法律论坛、上海国际广告节等活动,大力推进“全球服务商计划”,鼓励形成与国际接轨的服务业标准体系。优化供应链管理,强化供应链标准建设,促进智慧供应链基础网络搭建。加快发展嵌入式物流、仓配一体化物流、第四方综合物流等现代物流服务,完善即时递送服务管理方式,打造具有全球辐射能级的国家物流枢纽,基本建成上海邮政快递国际枢纽中心。推动发展服务型制造,促进制造企业向提供基于产品的服务转变,鼓励工程咨询、智能产品服务、创新设计、总集成总承包、信息增值等服务型制造业态加快发展。打造国际国内原创设计的首发地、优秀设计的产业转化高地,开展设计创新中心、设计引领示范企业创建,扩大“上海设计100+”影响力,加快推进世界一流“设计之都”建设。

 

  5.3.2推动生活性服务业向高品质和多样化升级。繁荣市场主体,鼓励发展养老、家政、教育培训等服务,以高质量供给带动高品质需求,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幸福生活的美好向往。创新和扩大养老产品服务供给,全面提升适老和养老产品设备的智能化水平,促进优质康复辅具等老年适用产品在社区、医疗机构和养老机构率先使用和推广。构建多层次家政服务供给体系,发展家政服务、社区服务、病患陪护等综合性家庭服务,加强家政服务技能培训,构建行业信用监管体系,完善地方标准,推进家政产业化发展。做强做优职业培训、继续教育等服务,引导教育服务规范创新。

 

5.4 强化促进产业发展的服务保障体系

 

积极把握产业技术创新、模式创新、组织创新的新趋势、新需求,坚持市场配置与政府引导相结合、自主可控与开放合作相结合、产业扶持与企业培育相结合,夯实产业链发展基础,强化标准引领、质量提升、品牌培育,完善市场化要素配置,创新行业监管方式,为各类市场主体发展创造更大空间。

 

  5.4.1提升产业基础能力和产业链现代化水平。深入实施产业基础再造工程,聚焦“五基”领域持续推进工业强基,加快产业链供应链锻长板、补短板。推动供应链多元化,加大关键备件储备,优化关键物资生产能力布局,加强国际产业安全合作,推动全球创新成果在本地孵化转化和应用。支持国产替代加大应用,集聚更多产业链供应链骨干企业,着重培育一批细分领域龙头企业、“隐形冠军”,探索建立适用不同产业链特色的政策供给机制。

 

  5.4.2构筑质量强市品牌高地。实施品牌发展战略,大力宣传知名自主品牌,强化标准引领、法治保障、品牌诚信和资金支持,将“四大品牌”塑造成为响亮恒久的金字招牌和驰名中外的城市名片。积极扩大“上海品牌”认证影响力,形成以品牌发展增创质量优势的长效机制和良好环境。实施一批重点领域质量提升工程,强化中小企业质量提升精准帮扶。加快重点产业标准体系建设,推动高水平科技成果转化为共性技术标准。全面提升“上海标准”国际化水平,促进质量基础共性技术能力和检验检测认证数据结果国际互认,参与国际技术标准规则制定。

 

  5.4.3强化要素资源供给和服务保障。建设高品质园区载体,实施特色产业园区培育工程,布局一批高能级专业化特色园区,推进一批重点园区整体转型升级。深化区区合作机制,推动园区共建、产业共育、利益共享,促进产业链、创新链、生态链融通发展。创新产业用地政策,合理确定容积率和建筑高度,开展复合功能用地、节余分割等政策创新和试点,推动不同产业用地类型合理转换。优化环保评审准入制度,深化重点产业区域环评改革。加强金融人才支持,强化产融合作,加大产业基金支持力度,积极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发挥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纾困基金作用,支持发展民营企业债券融资工具。大力发扬企业家精神和工匠精神,集聚造就一大批创新开拓的企业家人才队伍,面向一线引进培育工程服务人才和专业技能人才,持续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重振“上海师傅”品牌。强化招商引资统筹机制,按照企业跨区迁移机制,支持企业有序流动,用好重大项目首谈报备、招商信息流转等举措,引导全市范围招商引资良性竞争,形成市区街镇共促产业发展的合力。切实当好服务各类企业的“店小二”,更加注重向企业提供“软服务”。

                                                                                                             数字化转型

八、全面推动城市数字化转型,加快打造具有世界影响力的国际数字之都

抢抓数字化发展先机,把数字牵引作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强劲动能,促进数字技术赋能提升“五个中心”建设,围绕经济数字化、生活数字化、治理数字化等重要领域率先突破,加快培育应用生态体系,推进场景再造、业务再造、管理再造、服务再造,持续推动城市数字化转型。

8.1 大力发展数字经济

 

不断提高实体经济数字化水平,激活数据新要素,培育产业新动能,引领数字新消费,打造数字可信安全环境,推动数字经济向更深层次、更宽领域发展,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全市生产总值比重持续提升。

8.1.1助力新生代互联网龙头企业引领在线新经济发展。推动线上服务、线下体验深度融合,以流量平台激活实体商业,鼓励传统商贸企业向全渠道运营商、供应链服务商、新零售企业转型。支持电子竞技、网络视听、互联网内容社区等数字创意产业发展,鼓励构建原创性数字内容产业生态。着力营造开放包容、竞争充分、业态多样的在线新经济发展环境,持续支持一批拥有核心技术、优质内容、用户流量、商业模式的创新型头部企业发展壮大,促进形成上海新生代互联网企业重点区域集群。

 

  8.1.2全面提升核心数字产业能级。加速推进下一代信息通信技术突破,推动操作系统、数据库、中间件、工业软件、行业应用软件和信息安全软件等自主创新,做好软件基础技术、通用技术、前沿技术等研究,不断提升国产软件稳定度和成熟度,鼓励加大应用。推动软件产业向SaaS(软件即服务)模式转型。积极布局区块链技术创新与应用示范。

 

  8.1.3加快产业数字化转型。引导有基础、有条件的企业开展设备换芯、生产换线、机器换工为核心的智能化改造,发展基于互联网的网络协同研发、个性化定制设计、共享制造等新模式新应用。实施“工赋上海”三年行动计划,推动工业互联网向知识化、质量型和数字孪生升级,实现高质量工业数据集泽(Z)级突破,工业知识图谱重点领域基本覆盖。构建工业互联网标杆载体,鼓励龙头企业建设行业级和通用型工业互联网平台,支持平台企业向系统解决方案提供商转型。丰富各类产业集群、园区载体、特色小镇的数字化服务功能,引导中小企业“上云用数赋智”,共享产能、技术、数据、人才、市场等资源。大力培育数字开源社区,发展数字创新实践基地。

8.2 营造智慧便利的数字生活

 

适应社会生活数字化转型新需求,聚焦医疗、教育、养老、文化旅游等领域,全方位打造数字生活服务体系,推进公共服务更加优质普惠。

   8.2.1优化提升健康医疗服务智慧化水平。推进“互联网+”医疗便民惠民服务,打造“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互联网”,开展面向居民的家庭医生签约、健康管理等智能化服务。探索在社区引入医疗人工智能影像辅助诊断平台、全科医生辅助诊疗平台和远程会诊网络系统。推动互联网医院品牌化、特色化发展,鼓励医院利用信息技术拓展服务形式和内容,完善以患者为中心、全流程闭环的智能化医疗服务模式,改善就医体验。加快健康大数据、医疗人工智能应用,依托健康云平台,实现健康数据汇聚和融合,完善居民健康账户,实现智慧健康驿站街镇全覆盖。

 

  8.2.2深化和推进数字赋能教育。推进数字学校建设,优化学校信息化基础环境,以数据驱动提升教育治理能力。促进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共建和开放共享,推动教育实现更高层次均衡发展。发展线上线下融合教学,建立以学生为中心的智慧学习平台。以人工智能等技术推动学习主题数据库和学科知识图谱构建,推进数据赋能的精准教学、因材施教。以虚拟现实等技术开展实景式、沉浸式教学,加快智慧教学课堂改造,促进复杂教学内容的可视化,激发学习兴趣和提升教学效果。提升师生信息素养和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推进全民开放式数字终身教育。

 

  8.2.3增强科技支撑智慧养老能力。布设互联感知的智慧养老设施,开发与传感器、智能设备、医疗设备对接的云边协同的智联网养老系统。制订完善智慧养老相关产品和服务标准,开展家庭、社区、养老机构等多种应用场景试点,支持发展社区居家“虚拟养老院”,鼓励企业开发智慧养老综合服务平台,培育一批智慧养老应用示范基地、示范社区和示范品牌。

 

  8.2.4推动文化、旅游与数字科技深度融合。推进文化设施数字化更新,实施基层公共文化设施“更新计划”,不断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智慧化水平,提高数字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品质,拓展公共文化服务应用场景。加快文化大数据体系建设,建立数据标准,实现文化大数据产业在社会各领域融合发展。培育在线旅游新动能,完善智能化设备部署,运用数字技术发展全景旅游、智能导游等虚拟现实交互旅游场景,“升维”旅游体验,提升市民游客参与旅游的便捷度。

8.3 加快提高数字化治理水平

 

以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城市运行“一网统管”为牵引,率先打造数据驱动、科学决策的“数治”新范式,提升全覆盖、全过程、全天候城市治理能力。

    8.3.1构建“一网通办”全方位服务体系。以服务对象为本位,持续推动业务流程革命性再造,稳步提升政务服务在线办理率、全程网办率和一次办成率,更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深化以场景应用为驱动的服务供给,全面拓展“一网通办”服务领域,实现与企业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服务全部接入。提升“一网通办”能级,实现24小时实时在线服务。做优做强“随申办”应用,拓展“随申码”应用场景,逐步取代实体卡等传统管理服务手段,努力打造“不带证城市”。推进线上线下标准一致、渠道互补,完善线下服务方式,充分保障运用智能技术困难人群办事需求,逐步消除“数字鸿沟”。深入实施“两个集中”和“综合窗口”改革,推进线下“超级智能政务服务窗口”建设,切实提升企业群众办事便利度。

 

  8.3.2全面推进城市运行“一网统管”。着眼“高效处置一件事”,坚持“应用为要、管用为王”,以城运平台体系、技术支撑体系为抓手,聚焦“观”“管”“防”,提升城市大脑感知、认知和行动三大能力,实现“一屏观全域,一网管全城”。按照“三级平台、五级应用”架构,市、区、街镇加快构建并完善城运中心和信息平台,加强“云、数、网、端、安”基础设施建设,打造具有态势全面感知、趋势智能预判、资源统筹调度、行动人机协同等功能的综合平台体系。强化市级平台总体设计和集成保障功能,推动系统整合和数据汇集治理,实现城市治理要素、对象、过程全息全景呈现,为前瞻决策和应急指挥提供支撑。强化区级平台联通上下、协调左右的枢纽功能,整合相关部门的信息资源和执法力量,加大个性化应用开发推广力度。强化街镇平台全天候综合响应实战能力,加快实现城运网格、警务网格、综治网格的“多格合一”,完善联动指挥、联勤巡防、联合执法机制,推动数字化管理手段向社区、居村延伸。纵向贯通市、区、街镇三级城运平台,形成信息共享、相互推送、快速反应、联勤联动的指挥处置机制,实现城市治理各类事项集成、协同和闭环管理。构建操作便捷、功能强大的智能化应用体系,形成“一门户、多系统”的应用场景开发格局。围绕安全生产、消防、民防等领域,前移风险管理端口,强化全环节排查风险、全周期安全监管和智能化综合指挥功能。加强城市生态环保数据的实时获取、分析和研判,提升生态资源数字化管控能力。健全智慧气象保障体系,提高监测、预报精准性。升级拓展经济运行、市场监管等管理事项的数字化解决方案。

 

  8.3.3深化多源数据汇聚共享。加大公共数据统一管理和应用力度,推动构建主体多元、权责清晰、标准完善的公共数据治理体系。制定完善重点领域公共数据专项标准,健全公共数据分层采集体系,依托大数据资源平台实现公共数据的实时归集和同步更新。持续推进自然人、法人、空间地理三大综合库以及各行业领域主题库建设,全面提高数据质量。拓展公共数据开放清单,深化普惠金融、交通出行、卫生健康等领域数据分级分类向企业等市场主体开放,进一步加强公共数据安全管控。建立数据资源产权、交易流通、跨境传输和安全保护等基础制度和标准规范,探索数据资源统一登记确权体系。加快培育数据要素市场,推动数据交易从敏感、低附加值的数据买卖模式向脱敏、高附加值的知识赋能模式转变,培育形成一批具有国际一流水平的行业大数据应用平台和开发应用市场主体,积极参与数字领域国际规则和标准制定。强化数据安全保障,加强数据资源在采集、存储、应用等环节的安全评估,建立面向企业的数据安全备案机制,加快形成数据市场安全风险预警机制,加强个人和企业信息隐私保护。

 

  8.4 积极打造新型基础设施标杆

 

聚焦泛在、移动、高速、智敏特征,全面推进与人工智能、数字孪生等新技术相适应的新型基础设施系统建设和超前布局,以应用场景为牵引,推动新型基础设施赋能和支撑经济社会发展。

   8.4.1建设以5G为重点的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全面推进5G独立组网建设,实现5G网络市域全覆盖,以工业互联网等行业应用为重点推动5G网络深度覆盖和行业专网建设。大幅提升“双千兆”宽带网络承载能力,向企业和市民提供随时可取的高速率、低时延网络服务,到2025年全市5G网络平均下载速率达到500Mbps,固定宽带平均下载速率达到120Mbps。推动卫星互联网建设,构建陆海空天一体化通信网络体系。构建全球信息通信枢纽,增加海缆登陆点和海缆登陆数量,扩容亚太互联网交换中心,持续提升省级互联网出口带宽。建设全球数据枢纽平台,在现有国际互联网转接业务基础上,加快实现境内外数据在上海交互和处理。统筹部署面向未来的智能计算设施,建设“E级超算”硬件水平的高性能计算设施和大数据处理平台,持续优化互联网数据中心建设布局,推动数据中心绿色化、集约化发展,合理部署边缘计算,为城市数字化转型提供总量充足、结构均衡的算力支持。依托张江人工智能岛、徐汇滨江智慧谷、马桥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打造超大规模人工智能计算与赋能平台。

 

  8.4.2加快城市智能化终端设施建设。构建神经元感知网络,实现城市公共安全、交通、生态环境、民生保障等重点领域信息规范采集和全量接入,提升空间和治理要素数字化水平。加快布设新型充电基础设施和智能电网设施,到2025年新建20万个充电桩、45个出租车充电示范站,推进坚强智能电网、加氢站、智慧燃气体系建设。开展仓储、分拣、配送等一体化物流设施智能化改造和升级,建设智能储物柜、智慧微菜场、智慧回收站等末端设施。统筹推进综合杆塔等多功能公共设施集约建设和利用。

 

  8.4.3拓展新型基础设施应用场景。引导运营商、企业、研究机构等多主体合作开发5G应用,推动5G与智慧交通、智慧教育、智慧医疗、智慧农业等垂直领域深度融合,使上海成为全球5G应用最为活跃的地区之一。推进洋山港集疏运体系智能化升级改造,开展“5G+智能重卡”测试使用,推动港口数字化云服务平台建设。积极开展车联网和车路协同技术创新试点,稳妥提升车联网市场渗透率,持续推动嘉定、临港、奉贤、浦东金桥等区域智能汽车道路测试和开放测试道路建设。促进智能机器人在医疗、现代都市农业等领域推广应用。推进区块链、超高清视频、AR/VR等技术与5G应用结合,在重点产业区实现率先推广应用。

长三角一体化战略

九、推动长三角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服务全国发展大局

 

坚持“一极三区一高地”战略定位,紧扣“一体化”和“高质量”两个关键,进一步发挥上海龙头带动作用,深化与苏浙皖分工合作,加快畅通区域经济循环,在率先形成新发展格局上探索有效路径、做好示范引领,在科技和产业创新上勇当开路先锋,在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上加快攻坚突破,积极探索形成新发展格局的路径。

      9.1 聚焦重点领域协同推进

 

创新合作方式,不断拓展重点领域合作深度和广度,充分发挥市场主体作用,力求取得新突破、新成效。

 

  9.1.1统筹推进跨区域基础设施建设。共建轨道上的长三角,加快建设多网融合、高效便捷的现代轨道交通运输体系,提升铁路货运能力。增强省际高速公路服务能力,推动严重拥堵国省干线公路改扩建,继续推进打通省界断头路,研究完善过江跨海通道。推动构建分工明确、功能齐全、联通顺畅、协同发展的长三角机场群。协同推进港航资源整合、优化港口布局,健全一体化发展机制,加快形成分工合理、相互协作的世界级港口群。共建数字长三角,加快5G通信网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协同开展综合应用示范。提升能源设施建设和服务保障水平,进一步完善区域油气、电力等基础设施布局,提升区域能源互济互助能力。

 

  9.1.2加强科技和产业协同创新。加快构建区域创新共同体,高水平共建长三角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等重大科技基础平台,推动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集群化发展。围绕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联合开展国家重大科技、关键核心技术攻关。聚焦电子信息、生物医药、航空航天等领域,强化优势产业协作,加快传统产业升级,推进工业设计赋能长三角制造,打造世界级制造业集群。协同开展长三角地区产业链补链固链强链行动,加快实施产业基础再造工程,打造自主可控、安全可靠的产业链和供应链,在更广区域实现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良性循环。支持跨省合作载体发展,鼓励品牌园区输出管理标准和品牌。

 

  9.1.3共同建设绿色美丽长三角。共护太浦河、长江口等重要饮用水水源生态安全,建立全流域水源保护预警机制。共抓长江大保护,夯实长江生态保护修复基础,深化完善协作机制,加强标准规范统一、信息互通共享、监管联动系统,持续抓好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推进长江“十年禁渔”工作,共同守护好一江清水。推动重点跨界河湖联保。深入推进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打赢夏季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攻坚战,持续推进区域机动车、船舶、非道路移动机械等污染源联防联治。实施人工影响天气工作,保障区域大气环境。建立固废危废污染联防联治机制,推动固废危废区域安全转移处置合作,探索建立跨区域环境基础设施共建共享机制。强化生态环境一体化管理制度创新。

 

  9.1.4推进公共服务便利共享。推进实施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深化推进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探索长三角药品和医用耗材联合采购。探索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建立居民服务“一卡通”。研究建立跨区域养老服务补贴等异地结算制度。深入推进跨区域政务服务“一网通办”,统一身份认证、打破数据壁垒、加强业务协同联动,推进高频服务事项跨省市通办和高频电子证照互认应用,打造“无证”长三角。鼓励跨区域教师交流合作,推动大学大院大所联手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鼓励加强医疗合作,组建医联体,扩大优质医疗资源覆盖范围。协同建立长三角常态化管控和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体系,建立完善应急协同机制,推动跨地区重大疫情和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自然灾害和较大灾难联防联控和应急处置,完善应急物资协同保障。共同办好长三角国际应急减灾和救援博览会。办好长三角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会,推进江南水乡古镇联合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加强保护利用。建立长三角体育产业联盟,深化长三角全民健身、竞技体育、体育产业协作,共创区域性体育品牌项目。联合打造一批精品旅游线路和特色旅游产品,共建世界知名旅游目的地。

 

  9.1.5建设统一开放区域大市场体系。聚焦打造一体化市场体系,着力打破行政壁垒,推动各类要素在更大范围畅通流动。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做强长三角资本市场服务基地,支持依法合规发起设立产业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推动区域内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互联共享,建设长三角产权交易共同市场。加快建设信用长三角,强化长三角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建立重点领域行业分级分类监管机制,打造一批区域性信用服务产业基地。推进更高水平协同开放,推动长三角自由贸易试验区联动发展。深化跨境贸易大数据平台和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加快长三角海关高质量一体化改革。推动市场监管一体化发展,统一市场准入规范,加强协同监管,完善跨区域执法协作联动机制。深化“满意消费长三角”行动。建立长三角标准化联合组织,推进“上海设计”等标准应用,推进计量技术规范共建互认,打造检测认证技术高地。

 

  9.2 聚焦重点区域率先突破

 

以建设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为先手棋和突破口,协同探索区域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制度创新,全面深化重大改革系统集成和改革试点经验共享共用,深化毗邻地区合作,推动上海大都市圈协同发展,促进更高水平区域分工协作。

 

  9.2.1高水平共商共建共享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聚焦规划管理、生态保护、土地管理、项目管理、要素流动、财税分享、公共服务、公共信用等重点领域,推进突破性、集成化、高强度、可复制的改革试验,为全国区域协调发展探索出一整套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模式,建设成为一体化制度创新试验田。率先探索将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社会发展优势的新路径,加强环淀山湖区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和功能提升,打造具有影响力的世界级湖区。发挥西岑科创中心、高铁科创新城、祥符荡创新中心等重大产业创新平台引擎作用,共建创新链与产业链深度融合的跨域创新集群,建设成为绿色创新发展新高地。推进长三角医疗中心等重大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提升基础设施网络能级和公共服务体系品质。聚焦打造生态、人文、创新融合的江南水乡客厅,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宜居新典范。强化示范区与苏州、嘉兴、湖州的全域联动,构建更大范围区域一体化创新链和产业链。

 

  9.2.2推动省际毗邻地区开展深度合作。推进长三角科技城、沪苏大丰产业联动集聚区、“一地六县”产业合作区等载体建设。共同构建虹桥-嘉定-昆山-相城等功能走廊,研究建设沿沪宁合、沿沪杭产业创新带。鼓励支持嘉定-昆山-太仓地区,以及崇明东平-南通海永-南通启隆、嘉定安亭-青浦白鹤-苏州花桥、金山枫泾-松江新浜-嘉兴嘉善-嘉兴平湖等跨省城镇圈协同发展。

 

9.3 聚焦重大项目强化落实

 

以项目化推动一体化,确保重点项目建设顺利推进。建成沪苏湖铁路,加快沪通铁路二期建设,推进北沿江高铁、沪乍杭铁路建设,加强沪甬通道等跨区域交通项目规划研究工作。建成G15嘉浏段,加快推进G318、G320、G228、G50等拥挤路段改扩建,推动省界对接道路增能扩容。建成平申线航道(上海段)整治工程,推进苏申内港段建设。积极推动南通新机场规划建设。共同推进新一轮太湖治理工程和环太湖地区城乡有机废弃物处理利用。推进建设长三角(东台)康养小镇项目,示范带动长三角养老合作和康养产业一体化发展。

 

  9.4 聚焦重大平台深化合作

 

进一步优化完善“上下联动、三级运作、统分结合、各负其责”的区域合作机制,不断强化长三角区域合作办公室的枢纽平台功能,充分发挥专题合作机制在重点领域牵头推动作用,加强部门区域联动。推进各类跨区域合作平台建设,持续放大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溢出带动效应和虹桥商务区国际开放枢纽功能,更好发挥G60科创走廊、长三角城市经济协调会等跨区域合作平台作用,进一步做实做强长三角一体化国资投资与服务平台,促进长三角资本市场服务基地精准服务区域企业科创板上市。充分发挥长三角企业家联盟等作用,支持鼓励企业、媒体、专业机构深度参与,充分激发各类市场主体和社会组织的积极性,形成支持一体化、参与一体化、共推一体化的良好氛围。

 

9.5 深入推进对口支援和合作交流

 

加强同京津冀协同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长江流域经济带发展等战略协作,积极参与西部大开发、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等。促进国内优势企业在沪集聚,服务企业国内拓展,深化产业合作、园区共建、要素平台等合作模式,优化区域产业链布局,保障能源资源和重要物资供应。加大对西藏、新疆、青海、云南等对口地区帮扶和东西部协作力度,不断深化上海与大连对口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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