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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单位易华录公司建议区块链安全与隐私保护技术助力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新业态加速《区块链产业促进法》

2020-10-16 2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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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块链安全与隐私保护技术助力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新业态

——关于加快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区块链产业促进法》的建议

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林拥军 赵阳

 

 一、数据银行打造数据要素融通新业态

2017年,数字经济在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中首次提出,已发展成为国家层面重大战略,根据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发布的《中国数字经济发展白皮书2020》数据显示,我国数字经济的总体规模在2019年达到了36.2%,数字经济产业成为持续拉动经济发展的新引擎。

20204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第一份关于要素市场化配置的文件《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将数据作为一种新型生产要素单独列出,并要求加快培育数据要素市场,推进政府数据开放共享、提升社会数据资源价值、加强数据资源整合和安全保护。数据资源作为新的生产要素,无形资产和社会财富,在经济社会资源结构中将发挥越发重要的作用,是未来经济信息全球化背景下国际竞争角逐中的一大重点领域。

数据是新时代的石油,正如石油驱动了工业化时代的发展,数据将驱动信息化和智能化时代的发展。基于海量、安全、绿色、生态的存储服务能力和业务基础,数据银行”(Data bank)创新模式采用类银行的经营模式、商业理念和管理方法,在法律和政策合规的前提下,面向政府、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用户,通过对大数据的低成本汇聚、规范化确权、高效率治理、资产化交易和全场景应用五个环节,实现数据的高效汇聚、确权、治理、融通、交易和应用,加快数据要素资源汇聚融通,加速数据红利释放,助力数字经济发展,成为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新业态。

二、数据要素融通面临的挑战和对策

数据泄露安全风险隐患巨大。数据要素区别于传统要素的最大特点是虚拟性和无限复制性,导致对数据安全和隐私保护的要求空前提高。数据隐私泄露将会严重危害个人、企业、机构隐私安全,导致用户遭受财产损失,甚至威胁国家信息安全,因此,充分做好数据隐私安全保护,才能推动数据要素资源更有效融通和高效配置,是数据银行业务正常开展的重要前提基础。

数据权属和质量保障机制不完善。优质的数据质量和明晰合法的数据权属是数据交易的前提。在数据的产生、汇聚、治理、交易等流通共享的环节中,由于数据很容易被复制和篡改,数据的真实性和质量得不到保证,导致数据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无法得到保障,将直接影响决策者的判断,将给数据的开放共享融通开发带来巨大的障碍。

多方主体权责利不协调、不可信。由于数据交易融通涉及数据供应方、数据需求方、数据处理方、数据交易平台、数据监管审查方等多个主体,由于数据融通需要将各方协调到统一的数据中心平台,多主体权责利的管理复杂,需要通过协商一致、公开透明原则实现数据融通。

2019102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就区块链技术发展现状和趋势进行集体学习时,指出区块链作为核心技术自主创新的重要突破口,要加快推动区块链技术和产业创新发展。区块链技术为数据交易融通提供了技术基础和新的发展机遇,成为打破以上数据交易困境的重要抓手:

首先,区块链技术以其不可篡改、可追溯的特性能够使得数据从采集、确权、交易、加工的每一步记录都可以留存在区块链上,从而解决数据确权、授权和可信追溯等问题,使得数据可信可控,保障数据拥有者的合法权益,控制数据质量和权限,以低成本的方式达到高效透明的可信连接和价值传递。

其次,区块链技术作为天生的价值流通体系,在数据资产交易领域有天生的优势,可以通过运行在区块链的上的智能合约虚拟机将协议定价、固定定价、集合定价等定价方式以智能合约程序脚本的形式运行,实现运行的透明公正,避免人为干扰,协调多方主体利益,在多中心化的体系下实现数据融通。

最后,区块链的分布式构架使得数据在全加密的流通机制下,通过区块链数据授权和接力授权机制,突破和优化同态加密、零知识证明和安全多方计算等区块链安全与隐私保护关键技术并应用于区块链系统中,进一步提升区块链数据隐私保护能力,进而搭建基于区块链的数据银行平台,建立一个具有数据秩序、安全保障和可靠交易的数据银行流通体系,以实现数据的交易变现和价值增益。

三、关于推进区块链产业促进法的建议

善用数据生产要素,解放和发展数字化生产力,将推动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释放底层数据的价值,将加速以数据银行为代表的数字经济新业态、新模式和新优势的诞生。然而,目前国内外都还刚起步探索数据要素融通技术和产业转化,基于区块链的数据融通还处于发展初期阶段,在技术实现稳定性、业务场景适用性和市场认可度方面都存在不足之处,亟需国家加快探索区块链产业促进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建立健全的数据安全和数据融通制度机制,完善区块链行业相关技术标准。

明确牵头部门职责,赋予监管职权,统一管理基于区块链的数据要素市场。在政府层面组建各级的数据要素市场监管职能部门,强化事前监管,加大事后惩治力度,充分发挥政府的监督管理职能,规范大数据交易活动,维护公平、公正有序的市场竞争秩序,实现“有为政府”与“有效市场”的有机统一,保证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为了保障数据要素市场的快速推进和展开,在坚持政府主导监管的同时,注重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引入第三方监管机制,共同监管数据要素市场。通过两者结合的方式更好地弥补政府单一监管模式的缺陷,增强政府的公信力,提高监管透明度,推进区块链公共基础设施建设。

建立健全法律法规标准制度,明确区块链基础问题规范,保障数据融通业务稳妥开展。完善数据要素市场管理,加快基于区块链的数据交易共享标准体系和政策法规、统一标准的建立(基于区块链技术的数据确权标准、数据分类分级标准、数据资产评估标准、数据定价标准等)、统一平台的筹建以及其他协调统筹等,积极参与基于区块链服务的跨境数据共享标准制度和行业实践;明确公共数据的管理体制机制、共享开放规则及安全保障等措施,加强对涉及国家安全等重要数据的立法保护,加快推进政府数据资源开放共享步伐,释放政府数据和机构数据的价值,制定出台《开放数据发布指南》和《公共数据资源开放共享管理办法》等;加强数据产权的界定和保护,强化数据要素的市场监管,加大对侵害个人信息的监管力度,完善个人隐私保护,形成区块链应用良好的生态环境。

通过立法鼓励和保护区块链试点项目应用,促进数字经济产业发展。积极推动基于区块链的数据融通机制和数据银行产业模式的探讨,以沙盒监管的模式给予新业态,新模式一定的容错性和成长空间,打造基于区块链的数据要素融通的示范工程;加强“政产学研用”一体化合作模式,共同推动区块链的技术开发、应用和更新迭代,打造以数据银行为代表的数字经济新业态产业园区,支持区块链上下游企业汇聚,鼓励市场资本进入,激活数字经济产业创造力和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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