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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海明副主任委员从合规预见性角度建议加速《区块链产业促进法》制定

2020-10-16 2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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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尽早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区块链产业促进法》的提案建议

 

当前,我国正处于“十三五”规划收官、制定“十四五”规划宏伟蓝图的重要时期。2020年8月2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经济社会领域专家座谈会上发表重要讲话指出,“要推动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中国经济从“国际大循环”逐步走向“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充沛的内需、有效的供给、顺畅的互联将成为核心要素。位于两大浪潮的交汇点,新基建不仅有望在“内循环”中加快供需双升级的步伐,亦将有助于巩固和拓展内外循环的多元纽带。而区块链作为新基建的重要基础设施之一,势必也会迎来快速建设发展新契机。在此阶段加快区块链产业立法进程意义重大。

 

区块链发展现状及趋势

从2008年比特币问世至今,区块链的发展大体可以分为三个时期,其应用范畴已经从最初的数字货币或资产扩展至现今社会经济生活的方方面面。其中1.0阶段以比特币等数字资产为典型代表,2.0阶段以智能合约的应用为典型特征,而3.0阶段以可编程社会为核心特征。当前正处于2.0阶段,区块链仍主要以小规模局部应用为主,真正的行业级和生态级落地还很少。等达到3.0阶段,区块链将成为社会治理工具,以基于规则的可信智能社会治理体系为典型特征,将实现社会治理模式从基于传统信息化技术辅助的阶段进入基于区块链秩序的法治阶段。

国外以区块链基础技术平台或操作系统的研发为主,国内以区块链的应用开发为主。目前,我国区块链技术发展现状是专利多论文代码少,没有自主安全可控底层平台,没有软硬件一体化平台,将直接导致区块链核心技术受制于人的技术风险、国外开源平台抢占金融市场的金融风险以及国外开源平台渗透我国实体和虚拟经济的经济风险。我国企业应用开发主要依赖国外开源社区的成果,尚未出现自主可控的区块链底层架构。根据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发布的《可信区块链标准测试情况通报》,有一半的测试厂商使用了IBM主导的超级账本(Hyperledger)区块链底层平台。因此,推动我国区块链技术和产业健康发展的核心目标首先是亟需超前布局自主可控的底层平台和基础技术的自主创新。

目前我国区块链产业发展向好,已落地的区块链行业应用较多,在运营上有一部分较为成熟的经验。但是缺点依旧明显,在技术上存在不足,专利上我国劣势较大,完全国产自主可控的区块链尚未面世。区块链发展需要产业化,同时需要政府参与。

 

区块链立法现状及趋势

2020年,区块链作为数字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越来越频繁地出现在各地方政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被视为加快传统实体产业和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一大助力。

全国已有2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将区块链写入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不仅涵盖北上广,重庆、甘肃等中西部省份也已将区块链视为经济弯道超车的新赛道。据2020年上半年区块链政策分析报告指出,各区域及地方政府加强区块链专项政策发布,涵盖区块链产业发展规划、扶持到园区打造和人才梯队建设,并通过产业引导、资金及场地扶持、产学研联动等方式,推动区块链产业在当地的发展。

2020年两会区块链相关的内容达到了53个,相较于2019年的47个,小幅上升了12.76%。而详细来看,提案的增长幅度达到了75%,建议也出现了10%的涨幅。相关内容的提出者身份趋向于多元化,大家对于区块链的认识逐渐客观以及深入。2020年两会所涉及到的领域更多,包括中小企业融资、数字货币、扶贫资金管理、医疗卫生管理、产品溯源、社保信息共享、社会治理等细分领域及方向;从区块链所实现的功能上看,两会涉及功能依旧以溯源、防纂改为主。不同代表部分领域反复建议应用区块链技术,这说明区块链技术在部分领域落地存在困难,市场渗透率不高,需要进一步加强对于基础技术的研究以及对于人才的培养。

 

我们的建议

(一)提高合规工作可预见性,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我国关于区块链的立法体系,已具备总体框架(如刑法、民法总则规范)和基本脉络(计算机及信息行业现有法律规范)的基础,并且尝试了行业性、专门性规范的立法实践。但由于区块链及其应用本身尚处于高速演进和发展中,以及立法固有的滞后性,目前法规体系仍然缺乏针对性、全面性。建议由相关研究机构对区块链产业的投资、建设和运营进行系统性、规律性研究,为制定国家战略和规划提供研究支持,为相关项目的立项、评估提供决策参考。在我国管理体制改革和政策创新的背景下,研究制定促进区块链产业的政策体系(包括财政、金融、税收、法律、科技成果转化、消费者保护等政策),同时研究建立与区块链产业相关的评价、考核体系。立法紧跟行业发展情况及时补充、完善,从而促进区块链行业健康发展,提高相关合规工作可预见性、确定性。

(二)借鉴国际经验,强化国际合作

现阶段全球正处于价值互联时代初期,区块链构建的是服务于实体经济和虚拟经济的价值互联网,在这一轮竞争中,我国应尽早推出自主可控安全的区块链,并以此作为主链,同时推出区块链国际和国内的技术标准、接口标准、应用标准等系列标准,体现国家意志和治理规则,通过技术标准和应用标准规范和约束国内区块链的开发和应用,通过接口标准实现主链与各应用平台之间的无缝连接,最终实现“以链融链、以链治链”目标。在推出主链的同时,我们也需要考虑推出服务于“一带一路”战略的国家之间的联盟链,国家联盟链旨在从技术角度得到“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信任,基于共商共建共享的模式,从技术维度上实现人类命运共同体,实现国际权力观、共同利益观、可持续发展观和全球治理观的国家共识。

希望在多方共同推动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区块链产业促进法》能早日通过,让区块链产业能够更好服务国家战略,中国的区块链产业发展在全球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中国通信工业协会区块链专委会  副主任委员  李海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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