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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求意见:《基本规则》修订建议1稿=中国通信工业协会区块链专委会(第6-10章)

2020-02-05 2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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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通信工业协会区块链专业委员会 

   程(修订建议1稿)(第6-10章)

2017年1月7日第一次全体委员大会表决通过,已于2018.8.5第二次全体委员大会修订,总会批准生效】

 

(拟于2020年第一届第三次全体委员大会暨第二届第一次全体委员大会修订,建议修订部分为红色,新添加为蓝色

您修改请用紫色,

本次规则修订,最大亮点是增设年度轮值主席这一个职位机构,并实行竞选制,对主任委员会议和秘书长团队进行规范,想在治理上有所突破。另外还需要大家考虑,如何让本区块链组织自己先区块链化。

 

第六章  年度轮值主任委员(轮值主席)(新增加本章)

第十八条 为探索区块链治理方式,本机构实行年度轮值主任委员(轮值主席)制度,从常务副主任委员(含终身)和副主任委员(含终身)中在全体委员大会上竞选产生,由主任委员会议组织。

第十九条 年度轮值主任委员(轮值主席)是本机构象征性、礼仪性的对外首脑,即是职位,也是机构。

第二十条 年度轮值主任委员(轮值主席)自本次全体委员大会到下次全体委员大会工作报告后到期,不可连任,可隔年竞选。

第二十三条 全体委员大会召开前,符合条件者可报名,主任委员会议公告并发布竞选人信息,可试点社会预选(大众区块链方式投票),预选进入前3位者将在全体委员大会演讲,全体委员投票,得票第一者当选。

第二十四条 年度轮值主任委员(轮值主席)根据全体委员会大会及主任委员会议的决定,签发本机构公告、公布重大事件、代表本机构出席相关重大活动和外事活动。接受主任委员会议授权开展其他工作。

第二十五条 主任委员会议为年度轮值主任委员(轮值主席)定制专用礼服礼帽,用于重大礼仪事件。

第二十六条 本机构承担年度轮值主任委员(轮值主席)公务开销,享有年金待遇,具体由主任委员会议决定。

第七章  秘书长团队(新增加本章)

第八条  发起单位设立“超飞巨英基石区块链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承担秘书长团队的执行工作,由秘书长、联席秘书长、执行秘书长和专职副秘书长及兼职或挂职副秘书长组成,秘书长团队内设公共综合、规划发展与政策研用、产业推进与技术研究、产业推广与应用认证、对外合作与委员服务等部门。(本条改为第二十七条)

 

第二十八条 秘书长团队实行秘书长负责制,由创设人担任或提名主任委员会议任命。秘书长领导秘书长团队全面工作,提名任免团队成员,召集和主持秘书长团队办公会。

第二十九条 秘书长团队成员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顾全大局,协调配合,切实维护团结统一、决议畅通,坚决贯彻执行主任委员会议和秘书长各项工作部署。

第三十条 秘书长团队成员实行季度考核,推荐新进委员,荐对外合作项目,推荐挂名本组织的各类社会活动,展开各项创。本机构设立秘书长团队各式奖金,年终给予前三名奖励。如连续三个季度未完成考核,由秘书长团队研究除名。对于重大事件单独奖惩。

第三十一条 秘书长团队设立的参事按《参事管理暂行办法》执行,调研员按《调研员理暂行办法》。

  协会可设立专家顾问参事工作,聘请各界专业人士参与区块链工作,制定相关办法,按贡献给予待遇。1、本条改为第三十二条;2,“协会可”改为“机构”;3、顾问删除;4、参事工作改为律师;5、蓝色为新增

第四章 委 (改为第八章)

第十条  委员分为单位委员个人委员观察员 1、改为第三十三条;2、删除红色
加入条件: 拥护本规则;自愿加入本协会1、协会改为“机构”个人委员无犯罪记录熟悉并愿意从事区块链工作,具有相关领域的专业知识单位委员具有较强的实力和影响力,具备区块链专业技术人员和专职工作人员或愿意推广应用区块链,有开展工作所需的资金和办公条件,能够将区块链工作纳入本单位工作规划和日常工作,在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法人组织关注区块链产业发展的合法组织和个人可为观察员。(此红色删除

加入程序:在线提交申请填写《委员登记表》和《承诺书》,确认《委员权益书》;经秘书长团队核定,主任委员会议讨论通过;颁发证书。

第三十四条 为增强本机构战略可持续性和结构多样性,可特邀各界权威人士和权威单位担任对应终身职位委员:特邀院士、省部级领导、著名专家学者、大学校长为顾问;特邀厅局级科研院所负责人、大学院长级教授为终身常务副主任委员;特邀大学区块链教授、国家千人计划专家为终身副主任委员;特邀高级职称区块链研究人员或博士学者研究人员或政府区块链学者官员为终身常务委员;特邀推动区块链发展的政府公务员和地方区块链协会负责人为终身委员;(此条新增)

第十一条  权利与义务  (改为第三十五条)
委员权利:享有本机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参加本机构各类活动;获得本机构服务的优先权和优惠权;党组织关系转移;对本机构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退出自由权。秘书长团队应制定服务委员的具体权益。
委员义务:遵守本规则,执行本机构决议;维护本机构的合法权益;完成交办的工作;向本机构及时反映区块链情况,提供有关资料;缴纳服务费,按对等委员权益缴纳基本服务费。
委员退出:退出应书面通知,并交回委员证。委员一年或一年以上不履行义务,经秘书长团队提示仍不履行,视为自动退出。委员如有严重违反本规则的行为,经主任委员会议表决通过予以除名,届时全体委员大会追认

第三十六条  委员自律  

委员要按国家法律法规做好自律,应该积极为本机构工作,履行好自我职责。每年要1次以上无偿参与本组织分派的专项活动或工作,每年要有1篇以上关于区块链方面的署名本组织身份的各类学术文稿出版或主流网络刊载,每年要现场参与2次以上主任委员扩大会议,每年2次以上要以本机构身份出席各类社会活动并见到主流新闻报道,每年可根据情况为本组织对接N项合作,随时随地转发本组织新闻报道。

委员可为本组织推荐各类合作和项目,秘书长团队负责统计,年终给予前三名奖励,对于重大事件单独奖惩。(此条新增)

第六章  经费来源与开支  (改为第九章)

第十四条 经费收入:委员每年服务费和权益基本服务费,特邀个人委员和特邀机构委员免除;政府课题采购;社会捐赠收入;服务委员收入;业务开展及其他收入;(改为三十七条)

第十五条 经费开支:举行各项活动的经费;对区块链标准制定修订、专项课题研究和宣传出版等提供的补助;参加专业领域的有关培训;对优秀机构和个人的奖励;专家学者劳务费用、工作人员工资及福利待遇、办公交通及差旅费用等;(改为第三十八条)

第七章  附则(改为第十章)

第三十九条  本机构徽标为下图

第四十条 本机构于2016年11月获得筹建,12月26日总会在钓鱼台正式颁发批准书,2017年1月7日成立召开第一次全体委员大会。本机构确定每年1月7日为诞生纪念日。

第四十一条 本机构倡导每年10月24日为“区块链中国日”。

(蓝色为新增)

第十六条 《委员登记表》、《承诺书》、《委员权益书》作为本规则附件。(改为四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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